各大创项目主持人:
教务处将于近日启动2020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经费(第二批)报销工作,请各项目主持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期项目中期经费报销工作:
1.以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为报销原则,做好本项目票据的整理汇总,一次性提交报销票据,项目具体报销额度见附件1。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开票时间:2020年9月至今
发票抬头为:中央财经大学
税号:121000004000018468
(2)可报销发票内容为:印刷费、复印费、论文审稿及版面费、打车费(含网约车发票,网约车电子发票需附行程单)、网络通讯费、邮寄费、软件购置费、报刊杂志资料费。印刷费、复印费\软件购置费、报刊杂志资料费等都需要附明细,且有发票开具单位公章。版面费需附用稿通知。
(3)单张发票数额或多张联号发票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中,报刊杂志资料费(如图书资料)、印刷制作费、复印费同一天同一单位所开发票总额也不得超过1000元。
(4)仅限北京市发票。外地发票仅限在当当、京东、亚马逊等大型网上平台购书所开具的外地发票,在外地实体商店、淘宝商家购书所开具的外地发票不可报销。
(5)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确实发生了不在上述报销范围的费用票据,请打开链接填写详细信息,并随时通过该链接查看反馈信息。
https://docs.qq.com/sheet/dunvnd2fjdnbocvdz?tab=bb08j2
2.报销流程
(1) 准备发票并填写粘贴单。
发票按顺序放好,发票左上角用胶水固定在粘贴单上即可。
明细材料附在粘贴单后面。
(2)提交票据材料。
沙河校区时间:4月14日—5月28日每周三、五
沙河校区地点:办事服务大厅教务处窗口(沙河校区)
南路校区时间:于4月14日—5月28日每周二、四
南路校区地点:行政楼424
(3)教务处拟在每周二进行票据梳理,并提交财务处审核报销,财务处需要一定的处理周期。各项目负责人可于材料提交两周后关注教务处网页通知查看报销进展。
3.其他注意事项
(1)每张发票背面均需用签字笔签署报销人(即项目主持人)姓名,签名应工整可辨认。
(2)报销金额会转账至项目负责人绑定的银行卡中,关于银行卡绑定等财务相关事宜,可咨询学校财务处。
(3)创业实践项目和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因经费较多,可分2-3次提交票据,交票据时间可延迟至6月13日,地点不变。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